关于发布德州阳光大姐家政职业培训学校 社会培训评价组织2024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公告

各培训机构、广大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 号)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50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93 号)、《山东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2024年度德州阳光大姐家政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